国家安监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公布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文艺作品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作用,进一步营造“关爱生命、关注安全”的良好社会氛围,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,联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评选活动,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本次活动旨在鼓励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、企事业单位职工及社会各界人士,围绕安全生产主题,创作一批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,具有强烈时代感和现实教育意义的优秀文艺作品。通过文艺的感染力,普及安全知识,弘扬安全文化,增强全民安全意识,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。
二、作品征集范围与要求
- 征集范围:面向全国各级安全监管机构、工会组织,各类企事业单位,专业文艺团体,以及社会各界文艺创作者、爱好者公开征集。
- 作品主题:紧扣安全生产主线,反映安全生产领域的发展成就、先进人物、感人事迹;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、知识技能;倡导安全发展理念,警示忽视安全带来的危害等。内容健康向上,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。
- 作品形式:包括但不限于文学(诗歌、散文、小说、报告文学等)、舞台艺术(小品、话剧、歌舞、曲艺等)、影视(微电影、纪录片、公益广告、动画等)、音乐(歌曲、器乐曲等)、美术(绘画、书法、摄影、海报设计等)、民间艺术等多种艺术门类。
- 作品要求:须为原创作品,拥有完整版权,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。提交作品时需注明作品名称、形式、创作者(或创作单位)及联系方式,并附简要创作说明。
三、评选与表彰
- 评选程序:由主办单位组织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、复评和终评。
- 奖项设置:活动将评选出金奖、银奖、铜奖及优秀作品奖若干,并根据组织投稿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。对获奖作品及单位,将由主办单位联合颁发荣誉证书,并给予适当奖励。
- 宣传推广:获奖优秀作品将通过主办单位官方网站、合作媒体平台、专题展览、汇演巡演等多种渠道进行集中展示和推广,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源库,供各地、各单位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选用。
四、作品报送方式与截止时间
- 报送方式:作品可通过邮寄、电子邮件或活动指定线上平台提交。具体报送地址、邮箱及平台信息详见活动官方公告(可登录国家安监总局及全国总工会官网查询)。
- 截止时间: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[XXXX年XX月XX日],以寄出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。
五、其他事项
- 所有提交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在非商业用途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中无偿使用(包括但不限于复制、播放、展览、出版、汇编、信息网络传播等)。
- 投稿者应保证所投作品不涉及国家秘密,不含有任何违法违规内容。
-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。
请各地区、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广泛动员,积极参与本次全国安全生产优秀文艺作品创作与报送工作,共同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繁荣发展,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。
特此通知。
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
中华全国总工会
[XXXX年XX月XX日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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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4-12 05:23:11